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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買了一碗麵,可是有三個人都想吃,都不想共用,
你會怎麼做?
A 不行這是我的,只有我能吃,不願意分食。
B 好吧!那分成三個人份,都有的吃。
C 要吃想搶,哪你們去搶,我不要了。
我知道,我必定是那個選C的傢伙,最近發現,不是純粹的好人心態。
而是因為骨子裡,有想看好戲的心態。例如做工作,若有人要搶著我的
工作做,或是爭著給人看表現,那我會退讓,不與人爭奪我認為不重要
的表面功夫。從前在職場上,後進的同事,羨慕我的做事風格,得到長官
的重視,開始我發現,同事慢慢的模仿我的工作方式,及應對。原本是我
一手包辦的工作,他開始爭著做,趁亂,趁忙。原本面對的廠商,也是如此,
直接要求廠商可以找他。其實,我真的不是沒發現,而是根本不在意。
每個人都有獨特的做事風格,學習,是好的。爭奪,是不必要的。所以
我會放手讓對方去做,等到出了問題,我會讓該負責的人負責。
但最近發現,原來,這是不對的,分配事務的人,必定有其分配考量,
而自己放任有心逞強的人去做,就如同失職一樣。須負起連帶過失責任。
最近,參加了場婚宴,原本就被邀請成為櫃檯收紅包的人員,卻因為臨時邀請
的另一名機動人員,在行事作風上讓我感覺強勢與堅持,擔心會有後續不愉快,
讓我決定放手放對方全權處理,原本屬於我被任派的工作。以免雙方意見
有更多的衝突,畢竟雙方都不肯退讓時,也不對。結果他變成主導
收禮金的一員,反倒是我,變成了機動小組。而後才發現,
這個退讓,讓不善言詞的對方,在過程中讓賓客有不受尊重的感覺。
說來~這場婚宴中的不愉快,我也需要負責任,因為,機會,是我給的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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