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自己買了一碗麵,可是有三個人都想吃,都不想共用,
你會怎麼做?

A 不行這是我的,只有我能吃,不願意分食。
B 好吧!那分成三個人份,都有的吃。
C 要吃想搶,哪你們去搶,我不要了。

我知道,我必定是那個選C的傢伙,最近發現,不是純粹的好人心態。

而是因為骨子裡,有想看好戲的心態。例如做工作,若有人要搶著我的

工作做,或是爭著給人看表現,那我會退讓,不與人爭奪我認為不重要

的表面功夫。從前在職場上,後進的同事,羨慕我的做事風格,得到長官

的重視,開始我發現,同事慢慢的模仿我的工作方式,及應對。原本是我

一手包辦的工作,他開始爭著做,趁亂,趁忙。原本面對的廠商,也是如此,

直接要求廠商可以找他。其實,我真的不是沒發現,而是根本不在意。

每個人都有獨特的做事風格,學習,是好的。爭奪,是不必要的。所以

我會放手讓對方去做,等到出了問題,我會讓該負責的人負責。

但最近發現,原來,這是不對的,分配事務的人,必定有其分配考量,

而自己放任有心逞強的人去做,就如同失職一樣。須負起連帶過失責任。

最近,參加了場婚宴,原本就被邀請成為櫃檯收紅包的人員,卻因為臨時邀請

的另一名機動人員,在行事作風上讓我感覺強勢與堅持,擔心會有後續不愉快,

讓我決定放手放對方全權處理,原本屬於我被任派的工作。以免雙方意見

有更多的衝突,畢竟雙方都不肯退讓時,也不對。結果他變成主導

收禮金的一員,反倒是我,變成了機動小組。而後才發現,

這個退讓,讓不善言詞的對方,在過程中讓賓客有不受尊重的感覺。

說來~這場婚宴中的不愉快,我也需要負責任,因為,機會,是我給的~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winnie54 的頭像
    winnie54

    蕃薯島國公民誌 C'est la Vie

    winnie5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